消防维保规章制度(3篇)
来源: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2-12-15 19:05:04 点击:
消防维保规章制度(3篇)消防维保规章制度 消防维保规章制度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探测器是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核心部件,是现代消防报警与自动灭火系统不行缺少的组成部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维保规章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消防维保规章制度
消防维保规章制度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探测器是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核心部件,是现代消防报警与自动灭火系统不行缺少的组成部分,它的工作状况好坏将直接影响整个防灾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有以下几点:〔一〕加强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档案资料整理和保存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够供应消防工作方面的资料,对于“系统”本身的管理和修理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用户应将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移交的有关系统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安装中的技术记录、系统各部分的测试记录、调试开通报告、竣工验收状况报告等加以整理,建立技术档案,妥当保管,以备查询。还应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值班人员职责、值班记录、显示系统在所爱护建筑物内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系统运行登记表、设备修理记录等,以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二〕报警装置的检查。1、每季度采纳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在进行检查时对某一火灾探测器用专用加烟工具进行实际操作检查。当火灾探测器在接收到烟雾后,报警确认灯亮,说明该探测器工作正常,与此同时向报警掌握器发出火灾信号。还要检查时钟是否走动,有无发生火警的时间记录。检查后,值班人员应准时对设备进行消音、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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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以防时间过长而使设备元件被破坏。2、每年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探测器,应试验一次。3、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二年全部清洗一遍,
并作响应阈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连续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4、每季度要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应用历史最久、范围最广的一种固定灭火系统,具有灭火效率高、工作性能稳定、维护简便、不污染环境等优点,可用于各种建筑物中充许灭火的场合,可以自动扑救初期火灾或为消防人员灭火供应技术手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必需始终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灾便能准时启动喷水灭火。为此,平常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科学的维护管理制度,发觉问题准时解决,使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被爱护场所的消防平安。其系统的维护管理有以下几点:1、日常维护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投入运行后,应坚持常常对其进行巡查,内容主要包括:〔1〕消防水源的供水力量和取水设施。〔2〕消防水泵及其动力。〔3〕各种阀门的工作状态,如总掌握阀应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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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动充气装置的工作状态。2、定期维护检查在日常维护检查的基础上,每季度或每半年应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一次彻底检查,主要内容包括:〔1〕检查喷头无有损坏、锈蚀、漏水现象,使用年限较长的喷头还应进行抽样检查,应保证喷头外表清洁,特殊是感温元件应无污垢,必要时进行清洗或更换:〔2〕对报警阀进行开阀试验,观看阀门的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铃、延迟器和性能;〔3〕检查有无机械损伤和锈蚀,油漆是否脱落,管道固定是否坚固,管内有无堵塞;〔4〕检查使用设备是否与原设计相符,有无不恰当的人为转变。货物堆放假如增加,则会影响喷头的喷洒范围,进而影响灭火;〔5〕模拟火灾状态,检查系统的'各功能是否能正常显示。三、火灾自动灭火联动掌握系统联动掌握系统对爱护建筑物内平安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因此每季度或每半年应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系统、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通风空调、防烟排烟设备及电动防火阀等的掌握设备动作进行检查,要保证运行正常,在检查时假如联动系统动作正常,信号就会反馈至消防掌握室,若是没有信息反馈,说明设备发生故障,应准时实行措施加以排解。对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则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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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试验进行检查。还应检查掌握中心能否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在试验火灾事故广播时,不管扬声器处于何种工作状态,都应能将其切换到火灾事故广播通道上。对全部的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要试验消防掌握设备能否将其接通,并能否正常动作。
检查全部切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动作。对于在检查中发觉的故障,工作人员应准时进行处理,以保证整个系统处于完好的状态。
四、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使用单位必需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对灭火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人维护职责的落实状况,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铭牌是否完好清楚;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伤;灭火器压力表的外外表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峻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灭火器不能挪作它用,摆放稳固,没有埋压,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避开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要将检查灭火器有效状态的状况制作成“状态卡”,挂在灭火器筒体上明示。要建立“灭火器维护管理档案”,登记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职责。灭火器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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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性检查发觉存在问题的必需托付有修理资质的修理单位进行修理,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修理单位必需严格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准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单位的法定职责。建筑消防设施投人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由消防平安责任人负责,消防平安管理人组织,消防主管详细实施。
一、维护管理范围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机械排烟系统;4、室内消火栓系统;5、灭火器材;6、平安疏散帮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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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掌握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掌握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掌握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掌握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由巡查人员、消防平安管理人签名。4、对发觉的问题和故障应准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修理记录表》,上报消防平安管理人。〔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平安管理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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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平安管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2、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的内容:〔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
备电切换功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
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掌握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掌握设备的联动掌握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消防水泵及水泵掌握柜的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管道阀门启闭功能。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出水及压力,消火栓启泵按钮,系统功能。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放水,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其中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检查数量为全部检查。
〔6〕机械排烟设施:机械排烟风机、排烟阀以及系统功能,排烟风机掌握柜。
〔7〕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标识正确性。
〔8〕灭火器: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修理期限。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3、对发觉的问题和故障应准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修理记录表》,上报消防平安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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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1、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掌握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2、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测托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实施,年度联动检查记录在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各案。3、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的内容:〔1〕消防供电设施供电功能和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检查,检验供电力量。〔2〕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掌握设各的功能试验。每12个月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对消防设施上的仪器仪表进行校验;每12个月对每个末端放水阀检查不少于一次。〔4〕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分别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卷盘检查不少于一次。〔5〕对每只灭火器选型、压力和有效期检查每12个月不少于1次。4、对发觉的问题和故障应准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修理记录表》,上报消防平安管理人。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和故障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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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打算表》,定期进行清洁保养和更换。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2、检查发觉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需向消防平安管理人报告,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修理记录表》。
3、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马上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h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
4、故障排解后,应由消防平安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各查。
三、建筑消防设施档案的管理1、内容建筑消防设施的档案应包含基本状况和动态管理状况。基本状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动态管理状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单项检查记录、联动检查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2、保存期限〔1〕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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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防掌握室值班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年。
〔3〕《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
3消防设施维保人员管理规章制度为加强班组管理,规范班组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维护质量,特制定维保人员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维保人员。1、熟识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设计规范以及消防工作的各项规定及要求,严格执行管理制度。2、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工作。3、听从管理,按要求完成公司下达的各类指令性任务。4、主动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娴熟把握消防系统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业务技能。5、日常维护过程中严格根据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发觉设备故障准时处理。6、维保人员对维护设备时严格根据维保手册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7、遇紧急和特别状况,维保人员必需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修理作业。8、维保人员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班组长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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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全部工具坚持交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需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处理,不准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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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消防维保规章制度
消防维保管理制度消防维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建立公平竞争的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资质许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合法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规定所称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并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一般操作人员。
第四条国家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许可制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取得相应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第五条鼓励依托消防协会成立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协会。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组织制定并公布消防技术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和执业准则,弘扬诚信执业、公平竞争、服务社会理念,规范执业行为,促进提升服务质量,反对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维护行业、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消防协会、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协会不得从事营利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通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行业垄断。
第二章资质条件
第六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
第七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三十万元以上;(二)维修用房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数量的要求,且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三)与灭火器维修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人以上,具有灭火器维修技能的人员五人以上;(五)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二百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上;(二)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三)注册消防工程师六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三人;(四)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技能等级以上至少占百分之三十;(五)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三年以上,且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二)注册资本四百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三)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四)注册消防工程师十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六人;(五)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技能等级以上至少占百分之三十;(六)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七)申请之日前三年内从事过至少二十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体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活动;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二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二百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二)与消防安全评估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三)注册消防工程师八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四人;(四)健全的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一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二级资质三年以上,且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二)注册资本四百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上;(三)与消防安全评估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四)注册消防工程师十二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八人;(五)健全的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六)申请之日前三年内从事过至少十项单体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评估活动;(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同时取得两项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同时取得两项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少于拟同时取得的各单项资质条件的注册资本之和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五百万元;(二)场所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三)注册消防工程师数量不少于拟同时取得的各单项资质条件要求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之和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任一单项资质条件的人数;
(四)拟同时取得的各单项资质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在本规定实施前已经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活动三年以上,且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资质条件的(二级资质从业时间除外),可以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临时一级资质。
临时一级资质有效期为二年,期限届满后,可以依照本规定申请相应的'资质。
第十四条一级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其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许可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执业。
第十五条具备下列条件的一级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但应当在拟执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
(一)取得一级资质二年以上,申请之日前二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
(二)注册消防工程师十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八人,不包括拟转到分支机构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及已设立的分支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
拟设立的分支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数量,应当不少于所申请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条件要求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且符合相应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其他条件。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分支机构取得的资质范围内执业。
篇三:消防维保规章制度
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精选13篇)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精选13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篇1一、消防器材使用管理:(一)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责任人为专职安全员,各种消防器材要做到,不准将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准”),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换药物(即“三定”);(二)布置在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非消防用途作业不得动用。严禁随意动用灭火器开玩笑、玩耍,如有以上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条例规定追究责任,予以处罚。(三)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到公司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不得随意乱放。(四)如有关部门由于工作需要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应与专职安全员取得联系,必须经得专职安全员许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动用,按条例处罚,工作完毕后,物归原处,用空的灭火器送到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五)消防器材为灭火所必需,因此,爱护、保养消防设是公司每个部门员工的职责。发现有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行为者,有权制止并报总经办专职安全员处理,制止者给予表扬奖励。(六)各部门应保管好所属范围的消防设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动,周围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碍使用。二、消防器材保养:(一)厂区内各置定点的消防器材均由总经办安委会专职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保养,做到定期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对于各种灭火器,专职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
《日常安全巡查表》。(三)布置在厂区内各定点的灭火器,凡在户外的,每当冬天来临前,
必须认真做好防冻保暖工作。(四)使用完的灭火器必须及时清洗、灌装常备不懈。(五)厂区内的消防栓和其它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测
试效果,确保正常。(六)各部门、班组、办公室各位员工,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泄漏、
丢失等问题时,均应自觉向专职安全员及时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养工作成为全厂员工的义务。
(七)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到有资质的维修公司检查,更换已损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并做好记录,以免灭火剂过期失效。
(八)消防设施若有损坏,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及时报修,应由消防部门指定的维修公司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设施。维修后,应填写《消防设施维修记录》,注明维修原因、费用、措施、维修人等。
(九)消防设施不足时,安全主任应填写《设备申购单》,3万以下由总经理批准,3万以上由总经理审批、公司财管会批准,消防设施应到当地消防部门指定厂商购买。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篇2
一、为了切实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根据防火灭火工作的需要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器材是指用于预防和扑火救灾事故的专用工具和设施,它包括:各类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栓、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消防标志。
三、公司各部门、车间消防器材的配置、购置、维修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提出计划,落实经费,统一安排购置维修。
四、公司各部门、站处要负责所辖区范围内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日常管理,并要建立消防器材的维护档案,对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配备型号、数量、维修时间等必须登记清楚。
五、做到消防器材定期保养,避免日晒雨淋,保持清洁无锈,灵敏有效,并把日常维护工作落实到人,实行挂牌管理,到维修时间及时上报公司办公室。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不能以任何借口随意改变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违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并对私自挪用中损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按价赔偿。
七、各部门、站处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消防器材丢失和损坏的,负责限期补配,并写出书面检查,报公司办公室。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篇3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篇4学校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供灭火情况下抢救使用,必须时刻处于良好状态。1、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不准随便挪用和移动其他位置。2、消防报警系统由维保单位每月进行一次测试。3、楼内消火栓每月初进行一次出水试压,检查供水系统运行状况。4、楼外消火栓每年保养两次。5、轻便灭火器每年进行一次检修、保养、换药。6、各部门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和消防器材,必须设专人管理,经常保持设备的'完好和清洁,发现问题及时报保安部更换。
7、工程部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和保养,要以专人负责,并制定出检查、保养方案,将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报保安部门。
8、楼内的消防楼梯,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堆物堵塞。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篇5
一、根据消防法律、法规要求,按规定使用场所的性质、特点设置消防栓、防火门、火险报警、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设备,配置灭火器、灭火沙、灭火石棉布、消防工具等器材;配备专用防火、逃生器材。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每周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六、在安全状况下,任何单位与个人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消防安全设施及其附件和线路。因检修、建筑装修和改造确需移动、更换消防安全设施时,必须事先向所在单位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必须负责将消防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七、在局内运输与搬运物资过程中,应注意周围消防安全设施,以免碰撞损坏。如因不慎损坏了消防安全设施,应及时报告消防控制中心。负责维护保养单位有权要求损坏方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
八、消防安全设施周围,严禁堆放各类物品。九、自动消防设施的操控设施周围应保持整洁、畅通,不得进行遮挡或堵塞。十、防排烟系统风口周围严禁堵塞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
十一、防火门应保持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改变。十二、严禁在防火门周围下堆放物品,以免妨碍其正常使用。十三、严禁在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周围停放车辆和摆放物品。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篇6(一)维护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要求消防设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符合下列规定的从业资格:1.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经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具有规定数量的、持有一级或者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2.消防设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初级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3.消防设施检测、保养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4.消防设施维修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二)维护管理装备要求用于消防设施的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测量用仪器、仪表、量具以及泄压阀、安全阀等,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具有有效证明文件。(三)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维护管理:1.明确管理职责。同一建筑物有2个以及2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实行统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实施统一管理的,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2.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维修管理技术规程。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制度并落实巡查、检测、报修、保
养等各项维护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及时发现问题,适时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且完好有效。
3.落实管理责任。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自身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不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4.实施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消防设施的电源控制柜、水源以及灭火剂等控制阀门,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具有明显的开(闭)状态标识;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的阀门,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保证其处于正常位置;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其状态信号能够按照预定程序及时反馈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电气控制设备具有控制方式转换装置的,除现场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转换标识外,其控制信号能够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报修。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消防设施故障的,按照单位规定程序,及时组织修复;单位没有维修保养能力的,按照合同约定报修;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的,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检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档案。定期整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资料,按照规定期限和程序保存、销毁相关文件档案。
7.远程监控管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用户,按照规定协议向城市监控中心发送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篇7
一、消防器材要按规定排列整齐,做到风吹不着、雨淋不着、日晒不着,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要符合灭火要求,放置于醒目位置,做到便于取用。
三、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上报保卫部门。四、各部门对本单位的消防器材做到登记造册,专人保管,责任到人、定岗定位,不准丢失,不准转借,不准挪用。
五、消防设施和器材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和更换。
六、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品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置地点做到有明显标志,专人管理。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篇8
消防安全是日常安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项,也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但是大部分企业的消防安全制度并不是很健全。
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的规定,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体人员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是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核心。消防安全责任制主要内容包括:1.规定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机构及其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2.规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职责;3.规定单位下属部门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安全员的职责;4.规定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的领导和成员的职责;5.规定全体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消防安全职责。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主要包括——确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责任部门、责任人,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要求,培训组织程序,确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频次,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三、防火检查、巡查制度主要包括——确定防火检查、巡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防火检查的时间、频次和方法;确定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的内容;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处理火灾隐患和报告程序、防范措施,防火检查记录管理等要
点。四、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确定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日
常管理方法,隐患整改程序及惩戒措施,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篇9
1、义务消防员应在安质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爆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篇10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三、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负责值班时报警部位的核实和紧急情况的处置,一名负责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五、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取得《消防专业技术合格证》,持证上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七、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
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八、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十二、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篇11一、维护管理范围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机械排烟系统;4、室内消火栓系统;5、灭火器材;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
房工作环境。(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
压力值。(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
态。(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
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
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2、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的内容:(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篇12一.为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和管理。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学校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保卫处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4.保卫处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三.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账,并报归口部门备案。2.保卫处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5.保卫处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7.因扑救本单位或友邻单位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保卫处,补充灭火器材。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篇13第一条为了做好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广大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以及长大公司消防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主管安全副经理为项目部安全防火责任人,安全生产部、综合事务部主任为本项目部防火负责人,各施工队、班组长负责人为本队、本班组防火负责人。
第四条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负责消防工作。第五条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培训,做好全员的消防常识宣传工作。第六条利用墙报、板报、宣传栏、召开会议等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第七条全体员工要学会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第八条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油库、气瓶房、仓库、发电房、变压房、配电房、电工房等场地禁止烟火。在危险易燃、易爆场所明显的地方设置“禁止烟火”等警示标志牌,并配备消防器材。第九条危险场所进行电焊、氧割等动火作业前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配备灭火器材和做好动火监控工作,焊割作业时还应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要”,动火后做到“一清”。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收发、回仓登记手续,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照明必须使用防火、防爆的电气设备。第十一条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组织消防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第十二条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并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管理。人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第十三条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有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管理,电线残旧要及时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不准使用铜丝或其它不合规范的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第十四条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汽油、酒精(食用酒除外)、鞭炮、柴油、氧气瓶、乙炔瓶、油漆、天那水、稀释剂等易燃、易爆物品。第十五条禁止在仓库或禁烟区乱丢烟头、火种;禁止使用灯炮取暖或进行烧香、拜佛等迷信活动。
第十六条要遵守工棚防火“十要、十不要”管理规定。木材加工场的刨花、木糠要及时清理,木材要堆放整齐,留出消防通道,不准乱堆乱放;修理棚要注意防火,棉纱杂物不准乱丢,地上油污及时处理;定期清理宿舍周围的易燃杂物。